关于催缴2019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日期:2019-11-06 点击次数: 来源:北京证券业协会
各会员单位:
根据北京证券业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通过的《北京证券业协会章程》及第四届第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北京证券业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及修订说明的规定,现催缴2019年度会费,请尚未缴纳2019年度会费的会员单位请务必于本月底前(11月30日)办理补缴。
请各会员单位务必按照第四届第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标准缴纳2019年度会费。新调整后的会费标准如下:
(一)理事长单位、监事长单位年会费5万元 ;
(二)副理事长单位、副监事长单位年会费3万元;
(三)理事单位、监事单位年会费1万元;
(四)普通会员单位年会费6000元。
在京新设立的会员单位免交当年会费,以经营业务许可证发证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汇款、支票或现金均可,协会将及时为各会员单位开具北京市财政局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非增值税发票)。
收款单位名称:北京证券业协会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帐 号:866580150110001
联 系 人:010-66568527 陈佳菁
010-86363619 张燕
传 真:010-66568583
附件1.《北京证券业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
2. 未缴纳会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