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投资者保护工作成果的通知
日期:2024-03-21 点击次数: 来源:北京证券业协会
辖区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法制司《关于征集投资者保护工作成果的函》(证监法函〔2024〕374号),为总结一年来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成果,推进投资者保护经验交流共享,现征集2023年初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的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
(一)案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服务、诉求处理、纠纷调解、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报送数量不限。
(二)报送条件:推荐案例应当具备以下四个特点:1.代表性,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意义,适宜作为同类型案性与开拓意义;2.创新性,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突破性与开拓意义;3.影响力,案例应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4.可借鉴,案例经验应适合推广,可以为相关工作提供借鉴参考,对案例进行公开宣传可取得积极效果。
(三)撰写要求:案例标题应点明案例特色,内容应简要描述案例基本情况、过程结果并总结其典型意义;案例情况应立足于真实案情,事实准确、逻辑严密、表述规范、文字简洁,案例中涉及的敏感信息,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案例意义应精准到位,重点突出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典型意义和亮点成效。撰写参考示例见附件,每篇字数不超过500字。
二、报送要求
请各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踊跃报送,并于3月25日(周一)下班前将符合要求的案例用印版发送至协会邮箱tjb@sabbj.org,并附上可编辑格式(word版)的案例材料。
联系人:徐晓欢 010-66022209
赵坤雨 010-66023646
附件:案例材料撰写示例
北京证券业协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