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向中国投资者网报送信息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2-21 点击次数: 来源:北京证券业协会
关于做好向中国投资者网报送信息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中国投资者网(www.investor.org.cn)是证监会管理的公益网站,为投资者提供知识普及、权益维护、互动交流等信息和在线服务。为进一步落实好新“国九条”中投资者保护的有关精神,更好展现辖区资本市场的先进文化和工作亮点,按照北京证监局《关于做好向中国投资者网报送信息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25〕42号),现对辖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向中国投资者网报送信息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信息选题
各会员单位编写的有关贯彻落实新“国九条”、执行新法律法规、日常投保投教宣传等相关工作中的特色活动、工作亮点、先进做法、优秀投教作品等信息经公司内部初审后,报送北京证券业协会。信息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清晰、语言流畅,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实用性,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启发。避免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表述。信息格式参见中国投资者网“资讯速递”栏目中的“市场资讯”子栏目。
二、信息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每月20日前,将相关投稿内容上传至协会百度网盘指定文件夹。每月初,协会在微信工作群中分享百度网盘链接。报送文件名称格式统一为“报送单位+信息名称”。
所报信息经协会复审,按月向北京证监局报送终审,审核通过的优秀信息将向中国投资者网报送发布。协会按月在网站通报信息报送及发布情况。
三、报送说明
(一)原创作品内容真实、准确;
(二)本单位获得该作品的著作权,承诺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
(三)作品在报送后即视为许可中国投资者网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以及平面媒体等;
(四)报送坚持自愿报送原则,材料一经报送不予更改;
(五)由公司、分公司、牵头营业部统一报送;
(六)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指定1名信息联络员和1名相关部门负责人;
(七)报送文件应包括《中国投资者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单》、《中国投资者网站信息发布明细单》及报送信息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向中国投资者网报送信息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25〕42号)
2.《中国投资者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单》、《中国投资者网站信息发布明细单》
北京证券业协会
2025年2月18日
(联系人:徐晓欢;联系电话:6602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