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5年“3.15”投资者保护教育宣传专项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5-03-11 点击次数: 来源:北京证券业协会
辖区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根据北京证监局《关于开展2025年“3·15”投资者保护教育宣传专项活动的通知》(京证监发〔2025〕65号)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活动主题:聚焦“维护权益”主题,一是正面宣传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民办实事的亮点举措。二是展示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投资环境的经验或成果,对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开展风险提示,帮助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提升防范能力。三是突出退市投教,积极引导投资者理性客观看待上市公司退市行为,阐明违法违规行为与民事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引导投资者依法主张损害赔偿。
活动口号: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
二、活动内容
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等相关政策法规,围绕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退市投资者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以下活动:
一是关注为民办实事。切实加强经营机构投资者保护意识,推动解决投资者反映突出的问题,使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成为各类经营机构的自觉行动,体现金融为民价值理念。
二是强化防非宣传。重点聚焦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非法活动,分析宣传其行为模式与非法特征;特别关注老年人、年轻人等易受侵害群体,聚焦互联网涉非活动高发地。
三是加强法治宣教。普及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新“国九条”、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等法规基础知识,介绍投资者维权救济途径、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等。
四是聚焦退市投教。围绕上市公司退市相关规则制度进行宣传解读,对退市过程中投资者因虚假陈述、违规担保、资金占用、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遭受损失的,支持投资者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教育宣传工作实效
各单位应结合近期市场热点,组织开展各类投教活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两微一端、投教园地、行情交易软件等平台开展投保宣传活动;制作投放相关投教产品,持续提高中小投资者的理性投资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与依法维权意识,务求取得实效。
(二)总结提升,推动教育宣传常态长效
请辖区各牵头机构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总结、投教活动数据统计表(见附件)以及精选活动照片(3张JPG格式,每张不小于1M,照片名称为相关活动简介),于3月17日(周一)前报送北京证券业协会。各单位报送协会的活动总结应内容简洁,重点突出,主要聚焦于特色做法、经验和实际效果等,开展活动的情况可作附件。鼓励同时报送在退市投教活动中的亮点做法、宣传案例等内容。
相关材料电子版请报送至协会投保部邮箱:tjb@sabbj.org。
联系人:徐晓欢 66022209
付 琦 66023646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3·15”投资者保护教育宣传专项活动的通知》(京证监发〔2025〕65号)
2.《2025年“3·15”活动情况表》
北京证券业协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