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9-06 点击次数: 来源:北京证券业协会
辖区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京证监发[2024]547号),围绕“保障权益防风险”年度主题,在北京证监局的指导下,北京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组织辖区机构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将提升公众金融素养和在行业内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相结合,金融教育线下活动和线上传播相结合,将9月打造为金融集中教育品牌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和主题
以“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为活动口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一方面,面向人民群众普及反诈防非常识和理性投资知识,重点突出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金融惠民利民措施等方面宣传,提升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另一方面,面向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和弘扬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推动金融行业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活动主体
辖区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三、活动内容
(一)展示金融新风尚,推广为民办实事举措
以教育活动为切入点、金融为民为出发点,积极展现金融行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的新形象新风尚,不断完善金融惠民利民措施,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普及金融消费和投资知识,宣传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科创板八条”等重要政策规定,制作相关金融教育产品,引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结合自身需求,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作出财务规划和金融决策。普及储蓄国债知识、长期债券市场基础金融知识等,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普及征信知识,宣传征信为民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举措,引导公众依法合规保护自身征信权益。积极宣传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服务民生保障的实招硬招,如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适老金融服务、新市民服务、农业农村金融服务、金融支持防灾救灾等,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强化提示提醒,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和电信诈骗
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金融活动,分类别、分人群、多渠道、多样式、有侧重地进行提示提醒,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开展金融投资和维护自身权益。及时揭露非法金融广告、非法金融中介、非法集资、“代理维权”黑灰产、“套路贷”、非法荐股、虚假征信修复等不法行为的手段和特点,避免公众盲目跟风和冲动交易。提醒人民群众远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提高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及洗钱犯罪的能力。面向公众,特别是老年人、青少年、新市民、乡村居民、财会人员、海外留学生等群体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精准宣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防诈“免疫力”。
(三)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
加强金融从业人员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持续做好行业诚信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树立诚信理念,规范营销行为,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从源头上保护好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诚信文化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经营全流程,成为从业人员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循的价值取向。
四、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以集中活动引领常态化金融教育,推动金融教育工作抓在日常,抓好长效。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站稳金融教育人民立场
坚持人民至上,各活动主体应主动作为,积极结合自身行业特色、资源优势、群众需求组织开展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教育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教育+实事”,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将传递金融消保和投资者保护理念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聚焦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实际需求,以教育活动为切入点,金融为民为出发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持续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完善产品设计、营销宣传、客户服务等环节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引导,提升行业良好形象。
(三)“线上+线下”,持续形成金融教育热潮
各活动主体应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积极通过官网、手机应用程序、官方微信号等专题展示推送本次活动口号和内容;利用线下网点渠道充分展现活动口号、金融教育作品等;积极借助新媒体持续报道,增强金融教育活动传播力、引导力。鼓励创新活动形式、拓展多元渠道,不断提升活动质效,提高金融教育针对性、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总结+提升”,及时报送活动成效
活动期间,各机构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26日前报送本单位活动信息或简报一篇(含照片)。
活动结束后,各活动主体应对本次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回顾,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各机构于10月9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活动数据统计表。总结报告应突出重点,能够反映本单位创新做法、主要成效,并确保报送数据客观有据;同时报送PDF盖章版、Word文档及Excel表格。
以上简报和总结请辖区牵头机构汇总报送至协会投保部邮箱:tjb@sabbj.org。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晓欢010-66022209
赵坤雨010-66023646
附件:《活动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