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三项质量评价结果

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三项质量评价结果

日期:2025-01-20   点击次数: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近年来,在证监会指导下,证券业协会不断完善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声誉管理机制,在投行业务领域,目前已形成涵盖主要业务类型、综合和单项评价有机衔接的执业质量评价体系,激励约束证券公司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履行好“看门人”职责,同时更好发挥服务功能,积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公布了2024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债券业务以及财务顾问业务三项执业质量评价结果。

投行业务质量评价是对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的综合性评价,统筹考虑了股票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股转公司(北交所)等四类投行业务的开展情况。2023年开展投行业务的96家证券公司中:A类11家、B类66家、C类19家。

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是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开展情况的单项评价。2023年开展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的96家证券公司中:A类17家、B类60家、C类19家。

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是对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开展情况的单项评价。2023年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37家证券公司中:A类6家、B类24家、C类7家。

从评价结果看,总体客观反映了各公司执业质量,符合市场预期。评价结果的公开发布及监管使用,有利于发挥“指挥棒”作用,促进证券公司进一步提升内控水平、执业质量和服务能力。

下一步,协会将及时总结评价实践经验,根据监管部门和会员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优化评价指标,进一步加强各类业务评价之间的统筹协调,更好发挥投行业务质量评价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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